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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 急 金
针对对象:
深圳及全国因为家暴事发突然面临生活困境却求助无门的妇女和儿童
“救急金”的用途:
验伤
紧急生活补贴
治疗
照顾子女
“救急金”申请额度
每例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
申请“救急金”所具备的条件
深圳及全国因为家暴事发突然面临生活困境却求助无门的妇女和儿童;
报警并取得报警回执,或者携带妇联、居委会等组织机构开具的遭受家暴的证明,或者携带能够证 明遭受暴力的录音、录像等文件;
到医院验伤,有医院的就诊记录(若当时无经济支撑者可先领取救急金,再前往医院验伤);
遭受家暴后,尚有创伤后遗症的妇女儿童,亦有申请资格。
申请“救急金”的流程:
申请人可通过网络,电话或者亲临中心提出申请;
填写《鹏星.家暴救急金申领表》;
申请人提供报警回执,或妇联、居委会等组织机构开具的遭受家暴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经过中心核实无误后,给予救急金救助;
收到救急金后,申请人填写《鹏星.家暴救急金签领表》,同时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查看后返回,复印件留底),或者提供其他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
求助者使用救急金,应尽量提供相关开销的发票票据,如住宿收费发票,医院验伤收费发票,医疗费用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