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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9-08-28 10:04:34
作者: 深圳市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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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受害人如何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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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深圳市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的刘西重,是一名反家暴工作者,反的是家暴,传递的是爱与和平。
虽然做反家暴工作困难重重,需要很多的勇气和力量,但绝不意味着我们就应该是一个义愤填膺的斗士,我们更应该是一个和平主义者,教人去爱,播撒幸福的种子。暴力可能存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每一个人也都有可能成为施暴者或者受暴者,不管是谁,大家都有可能在暴力中受苦,我希望不管是施暴者还是受暴者,或者反家暴的工作者,都能够在受苦之后在这个过程当中反思和提升自己,学会去爱,学会保护自己,能够收获真正的幸福。
我们前面已经分享了五节课程。在这些课程里我们知道了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有哪些危害;包括对目睹儿童的危害,我们也知道怎么去判断;家暴的危险等级以及初步判断家暴的类型;甚至我们已经初步掌握了怎么去制定一个安全计划,以便能够预防家暴或者在家暴来临的时候能够进行自救。
如果以上内容你有认真的学习,那么也已经初步成为一个反家暴方面的专家,但这仍然无法让你完全摆脱家暴,我们还应该去学习如何求助?当家暴发生之后向谁去求助?该怎么求助?这是本节课,也是最后一节课当中我想给大家分享的内容。
我想首先梳理一下受害人在受暴之后去求助的时候,她有哪些求助的目的?
第一、保护自己和孩子的人身安全;
第二、取得证据;
第三、缓解内心的情绪,比如委屈不安、愤怒无助等等;
第四、处理自己因家暴而导致的心理问题;
第五、医治因家暴而导致的外伤和疾病,很多人不觉的家庭暴力跟医疗有什么关系,但是我们会发现,受害人在受到家暴之后可能需要医疗的救助,比如他可能会因为骨折而去看骨科,也有可能去五官科,那也有可能去内科,也有的会因为毁容而不得不去整容,在这里我们不做详细的阐述;
第六、让施暴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第七、制止暴力;
第八、离婚;
第九、我不知道怎么办,只是想找人问一问看该怎么办。
以上9条是受害人的求助的时候可能有的目的,但不管目的是什么,我们一定要非常清楚,要问问自己到底想要什么,让我们的求助更加有针对性,更加有效率。在这里,我建议不管你的求助目的是什么,至少有两个方向是你需要去重视和去做一些事情的。就是第一条和第二条,安全和证据,即便你不想离婚,不想打官司,这两条也依然重要。
接下来我们讲求助的对象,可能会是亲友,可能会是领导、社工、心理咨询师、警察、妇联、民政、法院等等,我们就逐条来讲一讲这些人他能做什么?以及我们在求助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娘家人
很多人受害人会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不愿意给娘家人讲,有的会担心自己讲了之后,娘家人也跟着一起去担忧,没有必要。但是我们鼓励受害人把自己的遭遇要给娘家人讲出来,那讲出来有很多好处。
首先是能得到一些心理上的或者说是一些物质上的帮助,我们不要独自去面对这些困难;其次,面对你的困境,要让家里人有一个心理准备,万一你要离婚的时候,不至于受到太多的反对。我们上次讲过的例子,对于一名女子离婚的时候,家人极力反对,那最终回家刚三天就被杀害。所以你不讲的话,他们真的想象不到你有多危险。再者,如果施暴者是那种危险类型的,我们更要讲出来让娘家人有一个防范意识,我们一直说家庭暴力不是家庭纠纷,极有可能导致杀人事件,他是有可能会给亲戚朋友带来灾难的。
就在前些天8月5号,宁夏的西吉县发生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嫌疑人杨某,他和康某某是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发生矛盾了,杨某就到康某某家里,用菜刀杀死了康某某,同时也杀死了康某某与前夫的两个孩子,男孩9岁,女孩10岁。那当时康某的朋友王某某,带着自己的5岁的孩子也在家里面,所以一起遇害。
看似简单的情感纠纷,背后却隐藏的杀机,所以,我们要告诉娘家人,包括告诉亲友,能够让他们有一个防范意识,不至于无辜殒命。尤其是施暴人经常威胁,要伤害你的家人的时候,这个时候你一定要更加警惕,除了要告诉自己的娘家人,那有时候施暴者的家人也是可以求助的。有的受害人就会通知施暴者的长辈一起来开家庭会议,要求施暴人在所有的亲属面前保证永不再犯,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借助长辈给他施加压力,那我们也确实有受害人,他能够得到施暴者家属的理解和支持,甚至支持他离婚,这是一个比较好的结果,比较好的环境。
二、社工
社工是社会工作者的简称,他们是一群经过专业训练的,以帮助别人为职业的一群人。社工不同于我们平常说的义工,社工是可以拿工资的,在深圳的每一个社区都会有党群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会配备有专业的社工,服务社区的居民。所以,社工理所当然的要为我们有困难的居民提供服务。我鼓励大家在遭受家暴的时候,可以去求助社工,但是有一个现实,我们也要清楚,很多人并没有受过专业的反家暴方面的训练,包括我们的法官、警察、妇干,也包括社工。
所以我们在求助的时候,你可能面对的是一个并不很懂家暴的工作者,这个时候,我们可能要想好,怎么能让这些工作者为我们提供我们所需要的服务,既不会把他们吓跑,又不至于被他们帮倒忙。什么叫帮倒忙?
比如说一味的劝合,我们的受害人去求助社工的时候,社工听到家暴,有可能会比较怕,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因为没有遇到过,也没有处理过,尤其是一些社工,刚毕业,也没有很多的经验,设施卫生,可能就更加不知道怎么办。他们极有可能会三言两语把你打发走,也有可能会赶紧想办法转件,转件的意思就是让你到别的单位或者机构去求助,我帮不了你,找别人。这个时候,我们作为求助者,要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社会工作者是专业的助人者,他们大多数已经具备帮助人的能力,只是一时不知道怎么办,甚至是被吓到了,所以你要相信他是能帮到你的,我们该怎么求助呢?建议大家到了党群服务中心之后要这么说,我想找社工帮助我,我需要个案服务。这里要重点强调“个案服务”四个字,一个两个的个,报案的案,个案服务,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是针对个人或家庭提供的长期的持续性的服务。
社工们都知道个案服务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提供个案服务就意味着他要和你签署一份开案协议书,然后根据你的具体需求提供一个长期的、深度的服务,当然是不收费用的。如果社工感到为难的话,甚至说我没有处理过家暴,怕帮不了你,我们可以反过来先安抚一下社工,没事的,我知道很多你们也做不了,但你们做可以做的就好了,在我困难的时候能够倾听,安抚一下我的情绪,协助我做一下分析,这些你们是可以做的,然后坚持申请个案服务。
到底社工能做什么呢?能做的事情有很多,首先你的求助社工会记录下来,这就形成了一份证据,证明你曾经因为家暴问题求助过,在日后可能会成为你遭受家暴的证据之一,这一点无论是你在求助社工还是妇联,还是其他部门,只要有这些记录都是有用的。
其次,我们在遭受家暴的时候,往往发现你不知道跟谁说,而社工就是非常好的听众,而且社工还有一点好,就是他们会保密,他们一般不会把你讲的事情到处去散播,这也是会写在协议里面,在倾听的同时,社工还可以安抚我们的情绪,不至于让我们崩溃。
再次社工可以协助我们去分析当前的处境,该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措施更加有力。另外,社工的背后他是社区工作站,能够联系上政府的一些资源,比如社工是可以代替我们去报警的,也可以陪同我们去报警,还可以帮助寻求临时庇护所,联系法律援助等等。所以一定要知道社工的背后是资源,我们要善于去运用这些资源,一些经过训练的社工,可能会在你报警,遇到困难的时候,帮你去跟警方去协调沟通,效果也会非常好。
其实社工的作用有点像军师,能够倾听陪伴,能够协助你分析和梳理,看起来怎么都理不清楚的状况,协助你去做出最佳的决策,还能够在你无助、绝望的时候鼓励你振作起来,摆脱暴力。所以他们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让你觉得我不会再是一个人去面对这些困难,我不是一个人,是有人可以帮助到我的。
还有一个看起来很小,但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也是社工能做的,就是表达训练,长期生活在暴力与恐惧之中,我们受害人难免会出现一些心理问题,也会发现自己说话没有那么好了,要么是没办法停下来,让别人觉得啰里啰嗦的;要么就是没有逻辑,怎么都说不到重点;这也是我们需要,我们在求助时候的一大障碍。
比如说警察、律师这些比较讲究效率的工作者,就很难有耐心听下去,他们也不理解,我们的受害人为什么会这样,有的甚至显得不耐烦。如果你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可以有意识的去做一些在表达方面的训练,也可以请社工帮助你,见到警察的时候该怎么说,见到律师的时候该怎么说,见到法官的时候该怎们说等等。刚才我教大家怎么去到党群服务中心,申请个案服务也是一种表达训练。
在这里我也想对社工朋友们,尤其是从事妇女儿童方向的社工同仁们说,我们已经有足够的助人的能力,所以不要轻视自己,你是可以帮到他的,不要轻易的转件,况且专业的反家暴组织真的不多,如果你在个案当中需要指导,也可以向深圳市鹏鑫家庭暴力防护中心求助,但不是说转件,我们可以远程的协助和指导。
三、警察
说完社工我们说说警察,我们常说有困难找警察,但是你发现真正的受到家暴之后的受害者,他却不敢找警察。全国妇联统计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之后才会选择报警,这个数字是非常遗憾的,我们要清楚报警的目的是什么,是制止正在发生的暴力,也可能是惩罚受暴者,保留家暴的证据,或者我们干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单纯的报警求助,当然也是可以的,我们受害人有权不知道目的,就是单纯的想报警,可以的。
但是我们也要清楚一点,就是如果我们的目标不清晰,有可能在报警的时候没有那么顺利,110的接线员可能会让你去找妇联,出警的警员,可能也没有受过系统的培训,不知道怎么处理;有的可能说就说一句,不要再打了,然后就完事了;也有可能会反过来帮助施暴的来指责你。这个时候,我们一定要稳住情绪,简单明了的说出自己的诉求是什么。这一点我们在上一节当中也有提及,所以不再详述,关键是我们要坚持,态度是和善而坚定的。
还要注意,有的民警在受案之后,他可能会坚持让你接受调解,这是我们不提倡的,家暴是违法行为,慎用调解。你可以坚持不接受调解,让民警依法处置,如果是情节轻微,没有达到轻微伤,可以坚持让民警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有的民警可能会吓唬你说会留案底,会影响孩子以后怎么样了,不要去信,当下能够制止暴力保证自己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有时候,民警会说是两个人互殴,你要拘留的话,就两个人一起拘,这个时候需要据理力争,我们受害人在遭受暴力的时候是有权利反抗的,这个反抗不应该被认为是互殴。我们也期待民警在家暴案件当中慎重去认定互殴,我们可以从双方力量的对比,谁先动手,攻击的部位,伤害的程度等等进行综合的判定。比如两个人如果都有动手,丈夫掐了妻子的脖子,妻子乱抓乱挠,最后从表面上看丈夫可能一道道的血印,看起来不大好看,但实际上丈夫的行为更危险,而且更容易致命。在我们进行危险评估的时候,如果有掐脖子这样能够致人不能呼吸的行为,是直接认定为高危险的,这种情况是不能判定为互殴的。
所以我希望民警们也能够意识到这一点,你一吓唬一下受害人,可能真的不再坚持了,一个警情就这么处理了,但现实是由于施暴者没有得到应有的震慑或者惩罚,下一次他还会再打,还会在报警,甚至更嚣张,你还要再次去出警处置,反而是对我们本来就有限的这种警力资源的浪费。
美国有一项长期的研究,就是针对家暴到案件可以拘留,也可以不拘留的这种案件,警员在出警之前,他随机抽取一个信封,如果信封里面写的是拘留那就拘留,如果写的是不拘留到现场之后就不拘留。调查的结果显示,被拘留了施暴者的再犯率是明显降低的。
说明什么呢?警方的震慑和处罚是有效的,所以我们检查同志不要小看自己的作用,我们要严肃的对待对施暴者,依法告诫或者进行其他的处置,这是有效的,当然也是法律的要求。同时,我们在告诫和处置的时候态度一定要明确,家庭暴力是违法的,是不可以的,不要有任何的暧昧,甚至给施暴者一种感觉,我跟警察是一伙的,您看警察能够理解。就不要给施暴者这样子的一种误解,否则话我们开告诫书就没有任何意义。
我们的受害人在和警方的互动当中,如果有困难,可以求助社工、妇联干部帮自己去协调和倡导,也可以依法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要坚持。我们为什么那么重视警方?除了真的能够震慑到施暴者之外,因为警方的记录是法律效力很高的证据,所以我们尽可能的需要要到这些警方的文书,不管是否有效制止暴力,至少我们这一次没有白白挨打,还是留下了一些证据。
警察能为我们的受害人做一些什么呢?除了及时的出警制止暴力调查取证,固定证据依法处置之外,还可以协助受害人去就医、协助入住庇护场、所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助法院执行保护令等等。
另外受害人从家里面仓惶逃出来的时候,往往会来不及收拾私人物品,我们的警官也是可以陪同受害人回家收拾物品的。另外在未成年人遭受家暴的案件当中,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有可能继续受暴的,继续遭受危险的,警官是有权利把孩子强行带离,可以送到其他的监护人那里,也可以送到近亲属那里,或者说是民政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这些都是可以的,我们的警察是有权利将未成年人强行带离这个环境的。
四、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有的人说,他没有打我,只是威胁要打我,我也相信是真的感到害怕,可以申请吗?可以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它是一个预防性质的工具,主要是为了预防再次发生家暴,或者说预防发生家暴,所以发了保护令,和认定家暴事实,这是不挂钩的。
同样,我们不建议法院在作出保护令时过度的谨慎,不要索取那么多所谓的证据,因为家暴证据实在太难以取得,如果这么做的话,是和我们保护令的制度的初衷相悖的。目前深圳市的某些法院,依然会把保护令和家暴的认定去挂钩,进而影响到相关的民事部分的一些责任。
我们认为这是不合理的,有些法官恨不得让申请人提供全部的证据,提高了申请的门槛,这么做是不妥当的,因为家暴的受害人,他可能不愿意报警,也有可能不敢报警,在威胁之下,他不敢报警,而且报警了之后也不一定会被受案,可能调解了事,受案了之后也不一定会有依法处置,所以受害人取证太难了。
前段时间网上传出来一个视频,就是受害人在被打的时候取证,那种取证,实在太过艰辛,也太过危险,所以我们法院在做保护令的时候,不要太过谨慎,不要做那么高的门槛,不要把我们的受害人拒之门外,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个非常有用的工具,对施暴者的震慑作用非常大,受害人要学会用它来保护自己。
在两种情况下是可以申请的,遭受家庭暴力和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哪个法院申请呢?三个可能,申请人的居住地或者被申请人的居住地,家庭暴力的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人生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的措施四条: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这个被申请人指的就是施暴者;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的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比如说不得出现在申请人200米范围内等等。
我们在一个儿童家暴个案当中申请到的保护令,保护令里面就有写在家外安置期间,监护人不得单独会见孩子,这样一个措施就保证了家外安置的安全性,同时,也为受害儿童返回家庭留下了一些余地。
我们可以根据需要把这些保护措施体现在人身安全保护令里面,受害人可以自己到基层的法院去申请人生安全保护令,但如果说我们受到威胁,不敢或者不能申请的时候,公安机关、妇联是可以代为申请的,所以必要时可以请求他们协助。
五、向妇联求助
妇联组织在为妇女儿童服务方面真的做了很多事,还是愿意真心帮助妇女儿童的。有些受害人会说我找了很多次没啥用,不要这么想,每一个部门都有自身的局限,但是他都能在他的能力和职权范围内起到一定的作用,不是他有什么用,而是我们要让他起什么作用,也就说我们的求助目的要明确。尤其是反家暴法出台之后,各级妇联组织,它在反家暴工作当中越来越进步,我们还是不要放弃这条途径,我们可以直接到妇联的办公场地去求助,也可以拨打全国的统一的服务热线12338
六、律师
说完在遭受家暴之后是有法律咨询的需要的,但是大多数时候仅仅是咨询,不会真正进入到诉讼,说实话有的确实只是问问,甚至是倾诉一下,关键的问题是我们的律师问有没有耐心听这些。律师们可能很难理解,为什么问一遍又一遍,一次又一次的她就不离婚呢?时间长了之后,一些律师们就不再愿意碰家暴的案件。
受害人在确实需要法律咨询的时候,建议可以用一些免费的资源,比如司法行政机关的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可以拨打12348这个电话进行咨询,也可以到当地的司法所去询问,有的地方的妇联组织也会提供公益的法律咨询服务。
如果你要进行离婚诉讼,可以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法律援助,如果你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可以自行聘请律师,我们建议一定要找到真正懂家庭暴力的律师,这些律师经过系统的培训,真正懂你需要什么,不至于对你过多的苛责。
可以咨询专业反家暴机构或者妇联组织,让他们去推荐这样子的律师,比如我熟悉的一位律师伙伴,他就经常参与原著家暴的受害人,他不会责怪受害人,他知道受害人需要什么?知道怎么取证?怎么和警方打交道?我们所需要的就是这样子的律师,承接家暴案件多少都需要一些情怀,我们期待有更多优秀的律师能够投入到反家暴工作当中,为反家暴助力。
当然,除了以上这些,受害人可能还有更多的求助渠道,我们不再详细的讲解,随着本节课进入尾声,我们一共六节课的内容也结束了。在这六节课当中,我试图像普通的大众,尤其是家暴的受害人讲清楚家庭暴力,并且教会大家怎么预防怎么去求助。
如果可以起点作用,还算是有一点点功德的话,我希望所有的成绩和荣誉归于为反家暴奋斗的前辈和正在奋斗的伙伴们。由于水平有限,难免会有一些疏漏,也请大家批评指正,我们全部的六节课程,今天就结束了。
(资料来源:深圳市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https://appzhk0yetf1960.h5.xiaoeknow.com/p/course/audio/a_5d64e1af9ae1e_3q7OWwdg?product_id=p_5d356a1792504_MBqDRoS9&available=1&available_product=1&share_user_id=u_5d38576caf6b6_azMyG7xDlp&share_type=100&scene=%E5%88%86%E4%BA%AB)